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商业经济与管理》 > 2008年第1期
编号:1190437
传统浙商的理性精神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商业经济与管理》 2008年第1期
     权的强调空前强烈,出于爱屋及乌的心境,反映市民阶层的政治诉求和维护个人财产的意愿,也是合情合理的。顾炎武也认为:“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其实都是以特定的东方式语言明确“人的自利性”的经济人假设。

    英国经验主义的登峰造极者大卫·休谟(D.Hume)在《人性论》及《人类理解论》中都说过:人是一种特殊的动物;这种动物的高度想象力所导致的种种欲望,大大超出了自然环境所能给予满足的程度,所以才发生了“财产权利”这件事。在休谟看来,要求界定“产权”关系,是为了给每一个个体那有限幸福的来源提供保护,免于他人无限物欲的侵占。黄宗羲以及后来的顾炎武、王船山所谓自私自利首先强调富民阶层的私有权益,反映了商人阶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经济要求。

    第二,关于“极大化原则”。达尔和林德布鲁姆这样说道:“一项行为是理性的,就是说,对于指定目标及其真实处境说,该行动被‘正确性’设计成为一种能谋求最大成功的行动”“极大化原则”的确立是马歇尔《经济学原理》所做的贡献,也是奥地利学派发起的“边际革命”的结果。它基于“人的自利性”这一工具主义(instrumen—tMism)的假设之上,承接着边沁(J.Bentham)关于“幸福与痛苦”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道德哲学,同时引进了实证主义的“行为”概念。

    功利主义认为,一种行为的正当性或不正当性仅仅依赖于它的结果的总体的善性或者恶性,即依赖于该行为对所有人类(或者说所有感觉能力的存在)的福利之影响效果。即道德判断应以具体境遇下个人行为最后的经验效果为标准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07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