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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0566
关于旅行社面向商务旅游转型的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商业经济与管理》 2008年第5期
关于旅行社面向商务旅游转型的思考

     中,事务活动被作为旅游活动的专门层次。保继刚、楚义芳指出:“不同的旅游行为层次可以同时并存,较高层次的旅游行为,并不一定要在较低旅游活动行为层次出现之后才出现。但一般来讲,较高层次的旅游行为的出现,是在较低层次的活动行为出现之后”。但实际上,对于休闲旅游者,怎么也不可能上升到出席会议、商业活动等层次,而对于商务旅游者而言,出席会议、商业活动等就是他们进行旅行的基本活动,只有在这些活动出现之后,才可能进行游览观光、娱乐购物等活动。由于目前的旅游活动行为层次理论存在局限,我们可以重构该理论,如表1所示,新的划分对观光旅游、度假旅游和商务旅游进行了区分。

    高爱民提到,有一种观点是将商务旅游界定为与商务旅行相伴而生的闲暇活动。这种观点将商务活动本身排除之外,姑且不论其可操作性如何,对于指导旅行社开发商务旅游产品也是不妥的。对于现代商务旅游产品,旅行社几乎参与整个商务旅游活动过程,而不是局限在闲暇活动之内。实际上,如果说团体观光旅游的核心是旅游吸引物的话,现代商务旅游产品的核心就是事务。旅行社组织的一切服务必须以便利事务的完成为前提,游览娱乐购物乃是这一前提下的提高活动,如果本末倒置,即使其他环节组织得再好,只要事务活动不能很好地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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