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高成本”的经济学涵义
二、“高成本”的经济学涵义虽然所有层次的“成本”都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但如上面指出的那样,单个企业和行业等微观主体的成本高低变化主要是由技术进步和结构非均衡变化所致,从整个社会看,彼此之间会相互抵消,不是当今社会关注的导致整体企业生存状况恶化的“高成本”范畴,因而不属于本文的研究范围。
这里我们以西方经济学中的宏观循环经济模型,即厂商与居民户两个主体与产品与要素两个市场相统一的模型为基础,以厂商的收入(产品市场的销售收入)与成本(对要素和政府的支付等)关系来分析高成本的内容。显然,这种关系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国民收入核算与总供求关系的。
在宏观层面,假设一国经济体系相对封闭,且总供求相等(这意味着消费倾向、投资率和资本利润率等都不变),那么成本的高低,无论对国家或企业整体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这是因为,由企业整体支付的工资、利息、地租等成本,会通过消费和投资等支出产生的等量有效需求(收入)返还到他们手中,即企业与要素提供者之间形成收支相抵的关系,在利润率不变的条件下,企业所得与要素所得的比例也同样不变,所以无论名义成本是高是低,各种宏观比例关系都是不变的,其中发生变化的仅仅是各种名义价格水平,如要素价格水平和商品价格水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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