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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33297
武术功力竞赛规则(节录)(试行)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1日 《中华武术》 2005年第10期
武术功力竞赛规则(节录)(试行)
武术功力竞赛规则(节录)(试行)

     第一章 竞赛通则

    第一条 定 义

    一、功法运动

    为掌握和提高武术套路和格斗技术,诱发武技所需的人体潜能,围绕提高身体某一运动素质或锻炼某一种特殊技能而编组的专门练习。

    二、武术功力

    通过武术功法练习所获得的运动能力和专门技能所达到的程度。

    第二条 竞赛宗旨

    武术功力大赛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武术赛事,其宗旨是为了加速功法运动的体育化和竞技化进程,为推动武术运动的全面发展,为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服务。

    第三条 竞赛类型

    一、个人赛

    二、团体赛

    三、个人及团体赛

    第四条 竞赛项目

    一、规定竞赛项目

    单掌断砖、石锁上拳、长杆较力、流星打靶、桩上徒搏。

    二、自选表演赛项目

    克服阻力组、击打能力组、灵敏能力组、其他能力组。

    三、特邀汇演项目

    凡武术传习者掌握的各种武术绝技,不宜列为“自选表演赛项目”的,均列入特邀汇演项目。

    第五条体重分级

    有体重分级的竞赛项目,参赛者不分年龄、性别,按体重分为轻量级(65公斤以下,含65公斤)、中量级(65公斤至75公斤,含75公斤)、重量级(75公斤以上),每级别比出1、2名,进行前6名决赛,决赛时体重不分级。

    第六条 抽 签

    一、抽签由编排记录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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