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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房子两次离婚,称30年过得“步步惊心”
http://www.100md.com 2013年6月1日 《现代家庭》 20136
     夫妻为房子两次离婚 称30年过得“步步惊心”

    老吴和妻子的婚姻因为房子已折腾了好几次。30年前,老吴单位要分房,条件是已婚且没有住房。为了尽快拥有房子,老吴和梅姑娘完成了“闪婚”,拿到了新房钥匙。不久,妻子的单位也进行福利分房,规定夫妻双方有住房不能参与。收入微薄的两人为了能够多得一套房,办理了离婚手续。为了避嫌,两人一直没有复婚,而且在单位都宣称自己离异。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20年。5年前儿子要留学担保,中介建议先复婚再担保更容易获得签证,于是两人决定复婚,复婚时两套房都限定为夫妻共同拥有。如今,因担心“国五条”新政落地后两套房会缴纳更多税,两人又往返民政局几次,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两人通过一连串排队缴费后,终于确认了财产分割等事宜。这就意味着两人每人都仅有一套房,在未来出售的时候可以不缴纳20%的个税。老吴说,他准备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卖了,然后和妻子复婚,再也不折腾了。

    老吴夫妇的婚姻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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