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子女定期回家探望老人 却只在门口看一眼
某地法院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判决5个子女定期回家看望老母亲。因子女们与老母亲有矛盾,所以均不按判决履行看望老人的义务。法官苦口婆心地对5个子女进行了劝导,争取化解子女们与老母亲之间的矛盾,子女们最终同意去看望老太太。但这个看望却令人诧异,子女们仅仅是在门口“看看”,连门都不进。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只能带着老太太奔走于各家敬老院,为老人寻找另一种归宿。
要求子孙后代“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已经作为条款写进了法律文本,但现在却难以出台相应的细则和解释,监督子女履行探望父母的义务。孝敬长辈是人的天性,天性都泯灭了,你就是拿着枪押着他去看望父母,又有什么用?, http://www.100md.com
要求子孙后代“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已经作为条款写进了法律文本,但现在却难以出台相应的细则和解释,监督子女履行探望父母的义务。孝敬长辈是人的天性,天性都泯灭了,你就是拿着枪押着他去看望父母,又有什么用?,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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