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是为了配合警方“办案”
于是,电话那端的“上海邮政”工作人员,迅速把电话转到了北京“朝阳区公安局”。一个自称姓李的“警察”接到陈桦的报案后,说是让他不要挂断电话,稍等几分钟,马上就去查询一下。很快,“李警官”在电话中严肃地告诉陈桦:“根据我们的侦查,发现你涉嫌把自己的银行帐户出卖给一个金融犯罪集团头目从事犯罪活动,现在你必须主动向朝阳区公安局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否则,我们就会立即派人到上海对你实施逮捕。”
紧握手机的陈桦顿时吓得全身颤抖起来,他在电话里苦苦哀求“李警官”,希望北京警方能够将事实调查清楚,还他一个清白。
于是,“李警官”告诉陈桦:“按照公安局的办案流程,我现在先在电话里对你做一份笔录。然后,如果你确实没有把银行帐户出卖给那个金融犯罪集团的头目,就必须向警方提供能够证明你清白的证据。”
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陈桦懵住了:“我到哪里去找证据啊?”经过一番哀求,“李警官”最终告诉陈桦,经请示领导同意,决定让他先支付1万2千元保证金后再说。“李警官”当即就给了陈桦一个银行的安全帐户,要求他当天就必须把这笔钱汇出,否则,就会立即对他实施抓捕。同时,“李警官”还告诫陈桦,此事涉及到警方的办案机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警察怎会让你去借高利贷?
1万2千元对陈桦这个来自于云南贫困地区的在校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陈桦早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李警官”建议他去向同学、朋友借。但正值暑假,同学都回家了。走投无路的陈桦,只得向家人求助。
下午1点,陈桦打电话给在云南老家的父亲,谎称要利用暑假补习商务英语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15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