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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26733
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教师与医生的专业伦理意识比较(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5月1日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08年第5期
     2.4关于伦理判断依据的结果

    对于问卷中关于伦理判断依据的回答,统计结果显示,教师选择“专业培训”、“专业书刊”、“个人常识”的人次百分比依次为71.7%、30.2%、62.3%;医生选择“专业培训”、“专业书刊”、“个人常识”的人次百分比依次为84.9%、32.1%、62.3%。经检验,二者之间无显著差异。

    3讨论

    从总体上看,教师与医生对问卷中所列行为的伦理评判在大多数条目上不存在显著差异。而在我们使用该问卷对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所作调查与Gibson和Pope对美国心理咨询师所作调查的比较中,却发现二者在多数条目上存在显著差异[9]。这表明,由于本次调查中的教师与医生处在相同的大文化背景下,从事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对同样的问题,大多有着相同的态度。然而由于教师与医生过去的职业培训与目前的职业环境不同,二者对某些问题的确持有不同看法。Thomas等人对医生与心理学家的伦理意识调查也发现,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但差异并不大[1]。

    本次调查显示,90%以上教师与医生均认为“在来访者可能杀害他人时突破保密原则”、“在来访者可能自杀时打破保密原则”符合职业伦理,表明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培训中有关保密原则的例外处理得到了绝大部分从业教师与医生的认同。

    Rubin等人所发现的心理学家和医生对侵犯隐私和性方面的不当行为持有不同态度的情况[3],在本次调查中没有发现。本次调查中教师与医生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的条目可分为以下几类:⑴与交往有关的条目:称呼来访者时仅用其名字而不带其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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