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的躯体症状(1)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卫生部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北京100191)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09.05.004
1984年,我写了一篇题为《歇斯底里》的综述,发表在同年《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杂志的68~73页。该文讨论了癔症性质、机制和诊断等方面的各种观点,通过历史了解现在问题的渊源。此文现已收入《许又新文集》(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8),有兴趣的医生可以参阅。今天的讨论侧重在躯体症状的诊断,因为在座的多是神经科和内科医生,临床上遇到的躯体症状远比精神症状为多。
首先,我们来看看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和美国有关分类和诊断术语方面的情况。癔症是国内现在通用的术语,它的相应英文是hysteria(音译歇斯底里),这个词在当代精神病学英文文献中已很少见,原因很简单:hysteria一词的历史包袱太沉重,医生们对它的含义和用法分歧太大。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英文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1992年出版,中文译本于1993年出版)将癔症称为“分离(转换)性障碍”(dissociative [conversion] disorders)(按,分离原来一般指精神症状,转换则指躯体症状,ICD-10已不加区分。这一组病的编码为F44。临床相为精神症状的编码为F44.0~F44.3,临床相为躯体症状的编码为F44.4~F44.7)。美国精神病学会制订的DSM-IV(1994)的分类标准中癔症被归属于两组不同的障碍,精神障碍属于“分离性障碍”一组,而躯体障碍则归属于“躯体形式障碍”(somatoform disorders)一组,与过去称之为神经症的若干临床类型如疑病症归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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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躯体化”(somatization)一词已被滥用。很多医生只要病人以躯体症状为主诉而检查又皆阴性时,便称之为躯体化。这是错误的,但不能怪他们。始作俑者是外国人。我估计,躯体化一语之被滥用,很可能源于一些量表,尤其是SCL-90。SCL-90是一个精神卫生通用量表,在改革开放之初便已引进且迅速得到广泛应用。这个量表共有90个症状条目,分为9类,第一类被称为“躯体化”,共包括12项。在这里,躯体化显然是被误用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躯体症状。现按SCL-90的编号顺序列举如下:1. 头痛;4. 头昏或昏倒;12. 胸痛;27. 腰痛;40. 恶心或胃部不舒服;42. 肌肉酸痛;43. 呼吸有困难;49. 一阵阵发冷或发热;52. 身体发麻或刺痛;53. 喉咙有梗塞感;56. 感到身体某一部分软弱无力;58. 感到手或脚发重(见《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9年(增订版),31页)。
躯体症状是一个描述性用语,不论病因和性质如何,身体任何部位的形态、功能异常和/或不适感,都可以称为躯体症状。躯体化却不然,它不是描述性用语,而是蕴含着精神分析学说的一个理论性或解释性术语。这个术语首先由W. Stekel创用(见R.J. Campbell: Psychiatric Dictiona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685)。躯体化意味着,某些特殊的躯体症状系病人觉察不到的(即被阻抑于意识以外的)某种心理冲突引起。W. Stekel所谓的躯体化,S. Freud称之为转换(con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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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可以有各式各样的躯体症状,但只有转换症状才是癔症特征性的,具有诊断意义的症状。从描述意义上说,典型的癔症症状,不论精神症状还是躯体症状,症状本身照例包含着遗忘。举一个例子。夫妻吵架,粗暴的丈夫给了妻子一巴掌,妻子便大哭,接着不哭了,两眼翻白眼,全身抽搐,样子十分吓人,遂送去医院急诊。经医生检查治疗后,症状很快完全消失,病人笑着感谢医生。医生问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病人说:“我不知道呀,大概是犯病了吧。”医生又问病人犯病前发生了什么事?病人一脸茫然,说:“什么事儿?什么事儿也没有,我一直好好的。”医生给予明确提示:夫妻是否吵架了?丈夫是不是打了你?病人一概不能回忆,还说他们夫妻感情“一直挺好的”,“从来也不吵架”。难怪有精神病学家称癔症病人为“天才的遗忘者”。反之,如果没有遗忘,同样的抽搐就不能说是癔症发作,而只能视之为原始反应(primitive reaction),就像把一只甲虫翻过身来放在桌上,让它背部朝下脚朝天,它的六条腿便乱动起来。原始反应可以见于多种不同的情况。这里举两个例子。一位躁狂病人在起病之初曾有原始反应:跟母亲顶嘴受母亲训斥,病人(成年人)便大哭大闹,躺在地上乱动。据称,病人过去“很听话、老实”,从无类似表现,遂送精神科,住院几天后逐渐出现典型的轻躁狂临床相。一位典型的强迫人格障碍患者,每次感到对妻子不满、心中憋闷难受,便在床上发作全身抽搐,每次要持续一小时左右才终止,这时病人感到精疲力竭,心情憋闷也就一扫而光,病人对整个事件的经过记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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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ersion”这个词的原义是“改宗”,例如原先信奉旧教(天主教),后来改信新教(基督教)。改宗之后,原来的信仰当然就抛到九霄云外了。S. Freud用“转换”(conversion)解释癔症的特殊躯体症状,他的意思是说,痛苦的经验像“改宗”前的旧教一样完全在意识里消失,它已经转变成了躯体症状,所以转换症状本身包含着作为病因的痛苦经验的遗忘。ICD-9(1978)有一个诊断类别“心理因素引起的生理功能紊乱”,编码为306,通称“心理生理障碍”(psycho-physiological disorders)。这一诊断类别与转换障碍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没有遗忘。例如,不少人一生气就头痛或胃痛,但在头痛或胃痛时,他们仍在生气,对生气的事记得很清楚,甚至越想越生气,头痛或胃痛也随之加剧。就这一点而言,神经症与心理生理障碍近似而与转换障碍不同:神经症病人对不快经历是经久不忘的。由于时过境迁,内容可以改变,但不快的体验却始终不变。病人的特点是:“好事记不住,坏事忘不了。”遗憾的是,他们老是“忆苦”而不“思甜”。
当然,前面所举的癔症病例,不仅典型而且是新鲜的。如果患病已多年,用起病诱因事件的遗忘作为诊断要件,就不行了。半个世纪以前,老一辈精神科医生之间流行一种说法:once hysterical, always hysterical。那时把癔症发作跟所谓癔症人格看作必然联系在一起的两件事,甚至就是一件事,现在主流观点已经变了。但这种说法就临床事实而言还是颇有道理,也就是说,第一次发作的诱因通常是重大的或相当显著的生活事件,而后来则可能只是鸡毛蒜皮般小事即可诱发同样的发作。但这种说法也蕴含着危险。举一个例子。某大型国有企业的一位女职工患癔症,由于经常发作而妨碍整个车间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该企业的附属精神病院长期留住该病人。这种情况当然很特殊。由于长期住院,这位病人吃透了医院的难处——反正你们不能把我怎么样,便有些“耍赖”:一点儿小事不如她的意,她便发作肚子痛,大喊大叫,折腾得不亦乐乎。顺便提一下,癔症和装病有时很难区分。医生护士只好迁就她,为了息事宁人。一次病房晚餐吃饺子,每人一份。病人吃完了还要一份,护士不给,病人便大喊大叫,在地上滚,高呼肚子痛死了。怎么劝她也不听,护士们都烦了,便给她服下相当剂量的水合氯醛,病人很快入睡,一夜平安无事。谁知次晨醒来,肚子痛更厉害了,起不了床。请来外科医生会诊,确诊为阑尾炎,已并发广泛腹膜炎,需立即手术。其实,理智地想一想,此事也并不难理解:癔症病人难道就不能患阑尾炎?因此,即使是已确诊的癔症老病号,同一症状反复出现,必要的检查也不可忽略。这方面是有血的教训的。, http://www.100md.com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09.05.004
1984年,我写了一篇题为《歇斯底里》的综述,发表在同年《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杂志的68~73页。该文讨论了癔症性质、机制和诊断等方面的各种观点,通过历史了解现在问题的渊源。此文现已收入《许又新文集》(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8),有兴趣的医生可以参阅。今天的讨论侧重在躯体症状的诊断,因为在座的多是神经科和内科医生,临床上遇到的躯体症状远比精神症状为多。
首先,我们来看看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和美国有关分类和诊断术语方面的情况。癔症是国内现在通用的术语,它的相应英文是hysteria(音译歇斯底里),这个词在当代精神病学英文文献中已很少见,原因很简单:hysteria一词的历史包袱太沉重,医生们对它的含义和用法分歧太大。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英文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1992年出版,中文译本于1993年出版)将癔症称为“分离(转换)性障碍”(dissociative [conversion] disorders)(按,分离原来一般指精神症状,转换则指躯体症状,ICD-10已不加区分。这一组病的编码为F44。临床相为精神症状的编码为F44.0~F44.3,临床相为躯体症状的编码为F44.4~F44.7)。美国精神病学会制订的DSM-IV(1994)的分类标准中癔症被归属于两组不同的障碍,精神障碍属于“分离性障碍”一组,而躯体障碍则归属于“躯体形式障碍”(somatoform disorders)一组,与过去称之为神经症的若干临床类型如疑病症归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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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躯体化”(somatization)一词已被滥用。很多医生只要病人以躯体症状为主诉而检查又皆阴性时,便称之为躯体化。这是错误的,但不能怪他们。始作俑者是外国人。我估计,躯体化一语之被滥用,很可能源于一些量表,尤其是SCL-90。SCL-90是一个精神卫生通用量表,在改革开放之初便已引进且迅速得到广泛应用。这个量表共有90个症状条目,分为9类,第一类被称为“躯体化”,共包括12项。在这里,躯体化显然是被误用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躯体症状。现按SCL-90的编号顺序列举如下:1. 头痛;4. 头昏或昏倒;12. 胸痛;27. 腰痛;40. 恶心或胃部不舒服;42. 肌肉酸痛;43. 呼吸有困难;49. 一阵阵发冷或发热;52. 身体发麻或刺痛;53. 喉咙有梗塞感;56. 感到身体某一部分软弱无力;58. 感到手或脚发重(见《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9年(增订版),31页)。
躯体症状是一个描述性用语,不论病因和性质如何,身体任何部位的形态、功能异常和/或不适感,都可以称为躯体症状。躯体化却不然,它不是描述性用语,而是蕴含着精神分析学说的一个理论性或解释性术语。这个术语首先由W. Stekel创用(见R.J. Campbell: Psychiatric Dictiona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685)。躯体化意味着,某些特殊的躯体症状系病人觉察不到的(即被阻抑于意识以外的)某种心理冲突引起。W. Stekel所谓的躯体化,S. Freud称之为转换(con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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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可以有各式各样的躯体症状,但只有转换症状才是癔症特征性的,具有诊断意义的症状。从描述意义上说,典型的癔症症状,不论精神症状还是躯体症状,症状本身照例包含着遗忘。举一个例子。夫妻吵架,粗暴的丈夫给了妻子一巴掌,妻子便大哭,接着不哭了,两眼翻白眼,全身抽搐,样子十分吓人,遂送去医院急诊。经医生检查治疗后,症状很快完全消失,病人笑着感谢医生。医生问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病人说:“我不知道呀,大概是犯病了吧。”医生又问病人犯病前发生了什么事?病人一脸茫然,说:“什么事儿?什么事儿也没有,我一直好好的。”医生给予明确提示:夫妻是否吵架了?丈夫是不是打了你?病人一概不能回忆,还说他们夫妻感情“一直挺好的”,“从来也不吵架”。难怪有精神病学家称癔症病人为“天才的遗忘者”。反之,如果没有遗忘,同样的抽搐就不能说是癔症发作,而只能视之为原始反应(primitive reaction),就像把一只甲虫翻过身来放在桌上,让它背部朝下脚朝天,它的六条腿便乱动起来。原始反应可以见于多种不同的情况。这里举两个例子。一位躁狂病人在起病之初曾有原始反应:跟母亲顶嘴受母亲训斥,病人(成年人)便大哭大闹,躺在地上乱动。据称,病人过去“很听话、老实”,从无类似表现,遂送精神科,住院几天后逐渐出现典型的轻躁狂临床相。一位典型的强迫人格障碍患者,每次感到对妻子不满、心中憋闷难受,便在床上发作全身抽搐,每次要持续一小时左右才终止,这时病人感到精疲力竭,心情憋闷也就一扫而光,病人对整个事件的经过记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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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ersion”这个词的原义是“改宗”,例如原先信奉旧教(天主教),后来改信新教(基督教)。改宗之后,原来的信仰当然就抛到九霄云外了。S. Freud用“转换”(conversion)解释癔症的特殊躯体症状,他的意思是说,痛苦的经验像“改宗”前的旧教一样完全在意识里消失,它已经转变成了躯体症状,所以转换症状本身包含着作为病因的痛苦经验的遗忘。ICD-9(1978)有一个诊断类别“心理因素引起的生理功能紊乱”,编码为306,通称“心理生理障碍”(psycho-physiological disorders)。这一诊断类别与转换障碍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没有遗忘。例如,不少人一生气就头痛或胃痛,但在头痛或胃痛时,他们仍在生气,对生气的事记得很清楚,甚至越想越生气,头痛或胃痛也随之加剧。就这一点而言,神经症与心理生理障碍近似而与转换障碍不同:神经症病人对不快经历是经久不忘的。由于时过境迁,内容可以改变,但不快的体验却始终不变。病人的特点是:“好事记不住,坏事忘不了。”遗憾的是,他们老是“忆苦”而不“思甜”。
当然,前面所举的癔症病例,不仅典型而且是新鲜的。如果患病已多年,用起病诱因事件的遗忘作为诊断要件,就不行了。半个世纪以前,老一辈精神科医生之间流行一种说法:once hysterical, always hysterical。那时把癔症发作跟所谓癔症人格看作必然联系在一起的两件事,甚至就是一件事,现在主流观点已经变了。但这种说法就临床事实而言还是颇有道理,也就是说,第一次发作的诱因通常是重大的或相当显著的生活事件,而后来则可能只是鸡毛蒜皮般小事即可诱发同样的发作。但这种说法也蕴含着危险。举一个例子。某大型国有企业的一位女职工患癔症,由于经常发作而妨碍整个车间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该企业的附属精神病院长期留住该病人。这种情况当然很特殊。由于长期住院,这位病人吃透了医院的难处——反正你们不能把我怎么样,便有些“耍赖”:一点儿小事不如她的意,她便发作肚子痛,大喊大叫,折腾得不亦乐乎。顺便提一下,癔症和装病有时很难区分。医生护士只好迁就她,为了息事宁人。一次病房晚餐吃饺子,每人一份。病人吃完了还要一份,护士不给,病人便大喊大叫,在地上滚,高呼肚子痛死了。怎么劝她也不听,护士们都烦了,便给她服下相当剂量的水合氯醛,病人很快入睡,一夜平安无事。谁知次晨醒来,肚子痛更厉害了,起不了床。请来外科医生会诊,确诊为阑尾炎,已并发广泛腹膜炎,需立即手术。其实,理智地想一想,此事也并不难理解:癔症病人难道就不能患阑尾炎?因此,即使是已确诊的癔症老病号,同一症状反复出现,必要的检查也不可忽略。这方面是有血的教训的。,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