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妊娠的药物流产
早期妊娠药物流产,是指妊娠12周之前采用药物方法终止妊娠。由于这是一种非手术方法,容易被广大育龄妇女接受。如果能严格掌握适应症,提供良好的医疗咨询与服务,不失为一种安全、有效、简便的流产方法。
早在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健康研究、发展和培训扩展规划署(后改称特别规划署)提出了有关流产的研究建议:发展一种非外科的流产方法,该方法在有效剂量内对妇女应无毒副作用,并应是非致畸性的、能确保妊娠产物安全排除,适用于非临床环境,对所有国家的妇女来说,在经济上是容易接受的。经过不断的努力,这一建议已成为现实。目前药物流产方法仅在中国、法国、英国和瑞典4个国家使用。
临床研究证实,药物流产以采用米非司酮与前列腺素类似物联合使用效果最好。
米非司酮(Mifepristone,RU486)最早由法国的Roussel-Uclof公司提供,现在我国上海华联制药厂、北京第三制药厂已能自行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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