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问与答
孕早期服用了药物还可以继续妊娠吗?Q:我和妻子婚后10年未孕。今年3月1日, 因3 个月未来月经(以前月经一直不太正常,所以没太在意)去医院检查,结果B 超显示已经怀孕12 周。在2007 年12 月20 日左右,妻子因感冒吃了感康、扑尔敏及罗红霉素。2008 年2 月15 日左右,因将妊娠反应误认为是胃肠不舒服,吃了两板诺氟沙星、酵母片。我们现在非常焦急,不知道是否可以继续妊娠?
A:根据B 超显示,到3月1 日已经妊娠12周,因为早孕B 超推算妊娠周数的误差仅为3 ~ 5天,因此推算你妻子的末次月经为2007 年12 月9日左右。那么2 月20 日左右正处在受精卵期,此期胚胎对外界致畸因素不敏感。如伤害太重则会流产;如伤害不重没有造成流产,那么就不会因此时受到的不良因素影响而致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全”或“无”的法则。问题中提到的2007 年12 月20 日所服用的感康、扑尔敏及罗红霉素均属此列。
至于2008 年2 月15日服用的诺氟沙星和酵母片,此时胚胎正处于器官形成期,对外界不良因素很敏感。所用药物中,酵母片属B 类药,孕妇可用,诺氟沙星属C 类药。动物实验表明,此类药物对胎畜有副作用(可致畸或杀死胚胎),但在人类目前还没有对照研究的资料,是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选用的药物。除了药物的分类,药物对胚胎的影响与用药量也有关系,如用药时间长、用量大,则影响会大些,相反影响就会小一些。
以上只是对所用药物的回复。其次要注意的是为什么吃药,也就是因为得什么病而吃药。2007 年12 月20 日左右是因为感冒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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