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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辞退得了梅素的保育员?
http://www.100md.com 1999年3月15日 《大众医学》 1999年第6期
     该不该辞退得了梅素的保育员

    江苏省扬州市 老 陈

    我是一名幼儿园负责人,最近遇到一件棘手事。我院有一位女保育员,俏丽动人,温柔善良,工作也十分勤奋,深得孩子和家长们的喜爱,与同事关系也很融洽。然而,在最近职工定期体格检查中,她被化验出得了梅毒。

    这事在我园引起了轩然大波,同事们看见她都躲得远远的,甚至她摸过的门把手,也要拿张纸盖上才敢去开。更为糟糕的是,家长们闻知此事后,不敢把孩子送来了。有的家长要将孩子转到其他幼儿园去,有的干脆提出要我辞退这个保育员。

    凭良心说,我对这个姑娘的工作很满意。她哭着保证跟现在的男友决裂,我也相信她的人品。可是看情形,不辞退她难以安定民心,真是左右为难。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

    不必望“梅”色变

    老 陈:

    要搞清梅毒会不会传染给幼儿园的同事和小朋友,首先应该了解它的传播途径。梅毒螺旋体是一种比较脆弱的病原体,一旦离开人体后,在干燥的环境中很快就会死亡。它通常通过直接性接触传染,几乎95%~98%的梅毒病人都是通过与病人生殖器的皮肤粘膜直接接触和摩擦染病的。在输血过程中,如果供血者是梅毒病人,受血者就可以得病。患梅毒的妇女怀孕后,母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血液循环输送给胎儿,使胎儿感染上梅毒。与梅毒病人密切、长期、直接接触,主要指与病人同床共枕、共用内衣、内裤、毛巾、浴盆等,也可能染病。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工作中与梅毒病人的正常接触并不在以上4种传染途径之列。与梅毒病人握手、礼节性地亲吻、面对面交谈、共同进餐、坐车等,都不会染上梅毒。当然,该女青年在发病的情况下继续工作是不合适的。你应动员她尽快去性病专科医院诊治。如果经过半年到一年随访,梅毒血清检查(RPR试验)转为阴性,则可判断梅毒已经治愈,完全可以承担保育员工作。

    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有法律规定,性病患者享有诊治的权利;另外,性病患者一旦被确证已经治愈,应该获得同正常人一样的工作权利,不得受歧视。所以,你目前应该一方面督促该女青年早日治愈疾病,并提供相应保障;另一方面应对职工和幼儿家长们多作些宣传,让他们不再望“梅”色变。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性病研究所教授韩国柱, http://www.100md.com(张君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