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儿育女,贺肾炎妇女一个梦
名医档案
叶任高,69岁,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肾专业主任委员
卫生部肾脏病重点实验室主任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肾内科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门诊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患有慢性肾炎的育龄期妇女。她们渴望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但又担心妊娠会使自己的病情恶化,甚至累及腹中宝宝。“我还能做一个幸福的母亲吗?”这是她们心中最大的困惑。
肾炎妊娠危险多多
我们知道,正常妊娠时,孕妇由于内分泌功能改变、腹部膨隆、食欲增加等因素,可以出现肾脏功能变化。尤其是妊娠后期,肾血流量比非孕期增加约35%,肾小球滤过率也增加50%。此外,由于小生命的快速生长,孕妇和胎儿的代谢均趋旺盛,代谢产物的排泄也明显增加,这一切都会加重肾脏的负担。同时,妊娠期妇女血液中多种凝血物质含量增加,这些凝血物质容易导致肾脏小血管凝血而损害肾脏。上述这些生理变化,肾脏功能正常的孕妇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但对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的孕妇来说,情况就大不一样了。随着孕期的增加,原来已勉为其难的肾功能又增加了大量额外的负担,很可能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甚至出现肾功能衰竭。这种情况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也极为不利,流产、死胎、死产、低体重儿的发生率也会增加。此外,孕妇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并发症的概率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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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作过统计,如孕妇的慢性肾炎仅表现为蛋白尿,则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为35%,胎儿病死率约为20%;如果妊娠前已有高血压和氮质血症,则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高达75%以上,胎儿病死率可达60%以上。可以说,孕妇的血压越高,氮质血症越重,则妊娠并发症就越多。由此可见,慢性肾炎妇女的妊娠问题需要慎重考虑。
能否怀孕病情决定
那么,患慢性肾炎的育龄妇女就无权享受这生儿育女的天伦之乐吗?她们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十月怀胎”吗?不,事情并非如此。慢性肾炎的妇女只要符合下列条件,还是可以妊娠的:①孕妇一般情况良好,食欲正常,无乏力、贫血等现象。②慢性肾炎病情较轻,仅有蛋白尿,多次尿常规检查尿蛋白均为++以下。③血压低于140/90毫米汞柱。④肾功能正常、血肌酐浓度在正常范围,同时无尿路感染。
反之,慢性肾炎病情较重的妇女,则应该以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为重,尽量减少和避免妊娠可能导致的严重风险。一般地说,有以下情况者不宜妊娠:①慢性肾炎妇女伴有全身营养不良,24小时尿蛋白质定量等于或大于3.5克。②血压等于或大于150/100毫米汞柱。③怀孕之前已有肾功能损害,且血清肌酐大于265.2微摩/升。这些妇女即使不慎受孕,也应及时终止妊娠。若血清肌酐小于132.6微摩/升,且在孕期一直没有升高,则可在医生密切监护下继续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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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小心确保安全
对于慢性肾炎妇女来说,即使病情允许妊娠,在孕期仍需十分小心,绝不可掉以轻心。怀孕期间应该注意:①保证睡眠。每天至少要睡足7小时,睡眠体位应选择左侧卧位,尽量避免劳累、受凉、感染等。②增加营养。应选择富含必需氨基酸的优质蛋白质,如鸡、鱼、瘦肉、鸡蛋等;伴有高血压的孕妇,每天摄入盐应少于3克,平时宜多吃水果、蔬菜,以补充体内维生素。③适当进行轻度的运动:如散步等,每次运动不超过15分钟。在妊娠最后4个月,不宜做仰卧位运动。④积极控制血压,因为高血压可以加速肾功能损害。要注意降压既不宜过快,也不能过低,以避免肾血流量不足而加速肾功能损害。一般可将血压控制在130/85毫米汞柱以下,其中舒张压降至80~85毫米汞柱为宜。降压药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某些利尿剂如呋塞米(速尿)、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塞)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依那普利、贝那普利、蒙洛等)均不宜使用。⑤孕期禁用一切对肾脏有损害的毒性药物,如庆大霉素等。若病情确实需要用某些药物,也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⑥定期做血压、尿蛋白质、水肿、贫血、肾功能及胎盘功能等动态观察。如妊娠进展顺利,应在妊娠第32周入院观察。发现血压升高,应及时处理,如果发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此症常出现在28周前)应该立即终止妊娠。⑦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慢性肾炎妇女选择何种分娩方式,应由主管医生决定。无论是正常分娩或剖宫产,产后都应该坚持随访,定期检查血压、尿常规、肾功能等。
妊娠期间一旦出现下述严重情况,一定要忍痛割爱,终止妊娠。①病情加重,如血压升高(达到或超过150/100毫米汞柱),尿蛋白质量持续增加,水肿进行性加重,眼底检查视网膜有出血或棉絮状渗出。②肾功能损害加重,血清肌酐超过132.6微摩/升,并且持续上升。③胎儿监护性检查发现胎儿有明显的慢性缺氧。④出现各种产科并发症。
总之,慢性肾炎妇女的妊娠应视病情而定,即使允许妊娠也需倍加小心。我们祝愿更多的慢性肾炎妇女能圆生儿育女的梦。,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