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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3
编号:
11028665
十类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等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15日
《大众医学》
2003年第12期
十类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服用避孕药是常用的避孕方法,但专家提醒有十类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肝炎和肾炎患者;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患者;高血压病患者;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有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及恶性肿瘤患者;血管栓塞性疾病患者;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血管性头痛患者;月经量过少者;哺乳期妇女。
自杀是15~34岁人群的第一位死因
据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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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0-8470/2003/1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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