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因带病投保而起
保险故事:2003年3月,林女士(化名)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及附加住院补贴险。几个月后,其自感尿频,经查发现有轻微肾功能异常,就边工作边治疗。2004年2月,林女士因工伤致股骨骨折住院,同时查出肾功能指标异常,被医生根据其表述在病史上记录有“1年余肾功能不全”。2005年6月,林女士首次因肾病住院,出院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关于住院补贴的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到医院调阅林女士病史,只查到2004年2月骨折时有“1年余肾功能不全”的记录,并以此作为证据推断2003年3月其投保前即“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而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因此决定不予赔付,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同意退保。
林女士认为投保前不知患有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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