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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为健康隐私保密吗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日 《大众医学》 2008年第1期
     保险故事

    张先生在填既往史告知时,顾虑重重。他三年前做过包皮环切手术,现在个人健康状况良好。但作为一个男子汉,他觉得以书面的形式填写此项手术史面子上过不去,因此没填,但事后又担心了。类似张先生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可能患了一些不愿意对旁人启齿的病,但这些病可能不是传染病,也对个人健康没有太大的障碍。却不愿意在投保时告诉保险公司以及保险营销员,怕被泄密。

    投保各类人身保险,投保人在涉及个人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如果没有如实告知.不管是由于故意还是过失.都将对投保人产生不利的后果。即使是有关个人隐私的事项.只要与投保的保险相关,也必须如实告知。张先生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他的顾虑也没有必要,因为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为顾客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通过对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状况和个人信息征询表上的几十项内容的回答,就将个人的经济收入,健康状况,个人嗜好,家族病史、既往病史以及某些隐私如实地告知了。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承保时知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财产状况、健康状况以及其他隐私不得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泄漏。

    199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保险法》对此也有界定,第15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泄露了其顾客的隐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