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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81015
独家发布:中国人亟需摒弃的15个“要命”陋习(4)
http://www.100md.com 2012年4月15日 《大众医学》 2012年第8期
     良好的生活习惯既要符合生理要求,也要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要求。可以说,生活习惯是长期克服应激反应而形成的。实际上,从新生儿的生理规律转变为成人的社会规律并非“情愿”,而是一个“被迫忍受”的过程。大家不妨仔细回想一下自己的童年,曾有多少次不愿按时吃饭、早晨不愿起床上学、反抗妈妈催促大便?又有多少次因反抗与忍受引起面红耳赤?“面红耳赤”是“应激反应”的神经血管表现,说明这种“转变”干扰了器官的正常生理活动。当然,人体的这种“应激反应”能很快恢复常态。

    成年人改变生活习惯,相当于再次引起“应激反应”,会令人感到“不适应”或“水土不服”。比如,从美国乘飞机回中国,需要“倒时差”,就是典型的例子。当生活规律被暂时破坏时,人体会作出相应调节,一般不会引发不可逆的损害。但若这种“破坏”超出了人体所能承受的限度,就会造成器官功能的不可恢复性损害。比如,偶尔的三餐不规律,不会引发疾病,但若三餐长期不规律,则容易引发胃炎、溃疡等消化系统疾病;偶尔熬夜对健康损害不大,但长期缺乏睡眠,则会导致多种慢性病的发生。20世纪60年代,我是急诊第一线的“小医生”,作息时间不固定,常常因为做手术而耽误了吃饭,又饿又紧张,久而久之便患上了消化性溃疡,之后还做了胃大部切除手术,这是外科医生的常见职业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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