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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医保账户省钱、“挣钱”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1日 大众医学2015年第9期
     生病看医生,有病吃药,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不一定!有时,你可以不吃药;有时,你可以少配药;有时,你不一定要到医院配药。这些不仅涉及药物安全问题,还涉及经济学问题。

    一、某些病可以不吃药 感冒可以不吃药;某些腹泻病也可以不吃药;工作劳累后的头痛失眠,也不一定要吃药。感冒发热后,大多数人会要求医生退热、“吊水”,甚至还要求“消炎”(用抗生素),于是半夜赶到医院,排队、挂号、看医生、验血、拍片、配药、注射,呆在通气不良、人员拥挤的急诊留观室,“吊”到次日天明,家人还得陪着熬夜。实际上,过半数的此类“吊水”是不必要的!前几年披露的中国人年均吊八瓶水,而欧美国家人年均“消费”仅三瓶。跟大家算算经济账:打的去医院,自己花钱;夸张一点的叫救护车,也得自己掏腰包。第二天上不了班,病假、事假、调休等,损失更不小。还有,你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经这一折腾,几百元就“消费”掉了,以后真有个稍大点的毛病,就得进入“个人支付段”。

    二、不要轻易消费个人账户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两个部分。个人账户基金有四个来源:一是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二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定比例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三是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启动资金;四是随着保险年限的增加而产生的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包括:在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我们要学会算账,如果不是慢性病,那么,就尽可能不去消费这笔钱,否则,用过头了,就得由个人支付,超过“个人支付段”后发生的诊疗费用,也要根据不同人群按照不同比例,自己支付一部分费用。

    三、药品基本不具备存储价值 药品不是普通商品,消费药品乃无奈之举;购药也不同于购买普通商品,不得随心所欲。药物具有严格的有效期,你若“囤积奇居”,在家庭小药箱里塞满各种急慢性病的治疗药物,一旦过了有效期,药物就被白白浪费。在医院或零售药房里,药品的购进和售出都有预估,即使有库存,药物也不停地周转,接近有效期的药物,医院或商店会提前处理或内部协调,或退回生产厂家。而家庭药箱储存的药物,一旦到了有效期,怎么办?使用过期药,稍有不当,势必给用药者带来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另外,家庭药柜储存着的药物是不能升值的,而个人账户基金尽管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但它具有储存价值,放在账户里的基金可以以利息的形式升值。包括本金和利息,不仅属于你本人,而且还可以继承。因此,你应该储存基金而不是药物。

    四、配药不必都得跑医院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上列出的药物可以凭医保卡在药店购买,而付费的模式和比例等与医院并无二致,药店只是为配药者提供了地理位置或时间上的便利。特别要说明的是,配医保可报销的药物,你还必须获得医保定点医院医生的处方,非定点医院(如大多数私立医院)的医生处方,不能使用个人账户基金购药。如果患了小毛小病,而且是在“诊断”上比较有把握的疾病后用药,诸如解热镇痛药、止咳药、抗过敏药、跌打损伤药膏、润喉药物等,甚至是救急的心脏病药物,比如麝香保心丸等,都可以直接在药店购买。即使是慢性病的长期用药,比如降糖药和降血压药,偶尔“断顿”,也完全可以到药店自费购买最小包装的药物,特地跑一趟医院,花去十倍甚至几十倍的价钱请进几十粒药片,这太不经济。

    专家忠告

    为疾病买单,有很多学问,也有很多算术题,要学会计算,学会管账。生病后要合理用药,治愈疾病的同时,要有意识细化和管理自己的医疗费用。当然,身体健康是最大财富,治愈疾病,才是第一位。

    缪晓辉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内科学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感染病科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医学会感染病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市医学会内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传染病杂志》总编辑。在各种内科常见疾病、急重症和疑难杂症的诊治方面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尤其擅长于各种感染性疾病、不明原因发热和各种肝病的诊治。目前,主要研究病原体的基因诊断和药物性肝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