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大众医学》 > 2016年第9期 > 正文
编号:12965651
哮喘缓解期:仍需使用“抗炎药”
http://www.100md.com 2016年5月1日 《大众医学》2016年第9期
     通常,哮喘的临床缓解期是指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4周以上。

    过去,人们普遍认为哮喘是一种气道痉挛性疾病,只要短期使用解痉治疗药就可以控制临床症状。随后的研究发现,无论哮喘的症状控制如何,其气道依然存在慢性炎症,且该炎症的持续存在可以导致哮喘症状反复发作。因此,在哮喘反复发作得以有效控制、支气管痉挛完全缓解,病情进入缓解期后,患者仍需要接受规范的抗炎治疗。

    遗憾的是,许多哮喘患者仅重视哮喘发作时的治疗,在缓解期则多不采用任何措施,使气道的炎症未得到持续有效的抑制,不仅容易引起哮喘症状的反复发作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49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