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为中医药“传承创新”保驾护航
健康大事件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正式开始施行。这是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是第一次落实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宗旨的国家法律,为坚持国家有关“中西医并重”的大政方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医药法》在按照中医药自身规律和发挥中医药优势的管理方面,制定了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制度,为更好的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维护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作用,也为人们更好的接受中医药服务提供了帮助。
那么,《中医药法》的实施将对中医药事业发展以及广大从事中医药事业的中医师产生何种影响?又会给普通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和方便呢?
1、老百姓看中医、吃中药,更方便、更舒心
中医药作为我国医疗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医药管理体系长期以来并不完善,从全国来看,特别是在基层区县一级地市以下医疗机构卫生管理部门,大部分并没有设立相应的机构,以至于基层中医药服务工作不能很好的地落到实处,部分地区的患者无法接受到较好的中医药服务,或者中医药服务未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也就是说,患者不仅看中医门诊难,有时吃中药还得自掏腰包。
立法后:根据《中医药法》的要求,在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后,中医药可以在更广泛的领域为患者提供中医药服务。例如,在上海市,我们不仅要求每个地区应建立中医院,还要求同时,在一些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也应设立相应的中医临床学科,方便患者看中医、吃中药。同时,我们还要求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的特色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国家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患者看中医门诊,或者接受一些特殊中医药服务,不再需要自费,使得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全方位和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2.更多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中医诊所将为民众服务
中医药门诊、诊所和“坐堂医”服务是中医药服务提供的重要特点。长期以来,中医药门诊、诊所或者一些具有独特和显著疗效的技术服务,其机构的设置均按照常规医療机构的标准管理,因此,在这类机构的准入和为人们提供独具特色的服务方面,一直受到很大的限制。
立法后:《中医药法》对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医药服务的诊所,由原来机构设置审批登记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这一改变,不仅增加了中医药资源的供给,为上述诊所设立除了在原来审批登记基础上,增加了备案管理的便捷程序,为开展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特色诊疗服务扫清了障碍,也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使患者更好地获得一些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服务提供了必要条件。
3.有“技”无证的民间中医师有了合法“身份”
中医药人才培养除了经过中医药高等教育,并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执业行医资格外,还有一部分是经过“跟师”学习,掌握了一套独特、极具疗效技术的中医人才。长期以来,这类人才在民间为患者提供了独具特色的中医诊疗服务,并有很好的疗效,受到患者的欢迎。然而,由于现行医师管理制度,这类人才的“身份”未得到体制认可,给管理带来了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一些假中医或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带来了安全隐患。
立法后:《中医药法》对这类人才的职业准入进行了改革,既体现了尊重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又为各类人才的职业准入建立了相关制度,为更好地进行管理奠定了基础。这一创新改革,还为患者有效地甄别“假中医”或打着中医旗号的骗子提供了可靠依据,使患者可以放心的地接受民间“中医药秘方”和“绝技”,从而避免受到假冒或打着中医旗号的“神医”“江湖郎中”的伤害。
4.中医经典名方或名老中医经验方将更好地造福百姓
《中医药法》在中医医院院内制剂的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管理创新。中医药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有一大批经过长期临床使用、又有很好疗效的中医经典名方或者名老中医经验方,由于现行药品管理规定,这些中医经典名方或者名老中医经验方不能便捷的作为中药新药或医院院内制剂使用,要么是用汤药的形式提供给患者,要么因为不符合药品管理要求,无法以合法的身份成为院内制剂,提供给更多的患者使用。
立法后:《中医药法》对于按照“传统工艺配制”的院内制剂实行备案管理,为中医经典名方或名老中医经验方以及一些临床长期使用有效的外用药作为院内制剂的使用提供了新的管理方案,使之焕发勃勃生机,造福更多人。这一改变既为名老中医经验方广泛用于临床提供了帮助,同时又考虑到现代人的疾病谱已发生变化,因此,在提取工艺等方面,《中医药法》制定了新准则,确定其不仅必须按照“传统工艺配制”,而且必须保证在配制过程中没有使组方中治疗疾病的物质发生变化,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对企业将来源于经典名方开发中成药的规定,大大简化了生产这类中成药的审批程序,鼓励企业开发利用传统中药资源,维护人们健康,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中医药法》是中医药发展的最有力保障,会进一步奠定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中的地位,更好的地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确保患者既可以得到简单、便捷、临床有效的中医药服务,又可以避免“假中医”“江湖骗子”的伤害,维护身体健康。 (张怀琼)
《中医药法》在按照中医药自身规律和发挥中医药优势的管理方面,制定了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制度,为更好的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维护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作用,也为人们更好的接受中医药服务提供了帮助。
那么,《中医药法》的实施将对中医药事业发展以及广大从事中医药事业的中医师产生何种影响?又会给普通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和方便呢?
1、老百姓看中医、吃中药,更方便、更舒心
中医药作为我国医疗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医药管理体系长期以来并不完善,从全国来看,特别是在基层区县一级地市以下医疗机构卫生管理部门,大部分并没有设立相应的机构,以至于基层中医药服务工作不能很好的地落到实处,部分地区的患者无法接受到较好的中医药服务,或者中医药服务未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也就是说,患者不仅看中医门诊难,有时吃中药还得自掏腰包。
立法后:根据《中医药法》的要求,在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后,中医药可以在更广泛的领域为患者提供中医药服务。例如,在上海市,我们不仅要求每个地区应建立中医院,还要求同时,在一些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也应设立相应的中医临床学科,方便患者看中医、吃中药。同时,我们还要求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的特色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国家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患者看中医门诊,或者接受一些特殊中医药服务,不再需要自费,使得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全方位和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2.更多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中医诊所将为民众服务
中医药门诊、诊所和“坐堂医”服务是中医药服务提供的重要特点。长期以来,中医药门诊、诊所或者一些具有独特和显著疗效的技术服务,其机构的设置均按照常规医療机构的标准管理,因此,在这类机构的准入和为人们提供独具特色的服务方面,一直受到很大的限制。
立法后:《中医药法》对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医药服务的诊所,由原来机构设置审批登记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这一改变,不仅增加了中医药资源的供给,为上述诊所设立除了在原来审批登记基础上,增加了备案管理的便捷程序,为开展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特色诊疗服务扫清了障碍,也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使患者更好地获得一些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服务提供了必要条件。
3.有“技”无证的民间中医师有了合法“身份”
中医药人才培养除了经过中医药高等教育,并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执业行医资格外,还有一部分是经过“跟师”学习,掌握了一套独特、极具疗效技术的中医人才。长期以来,这类人才在民间为患者提供了独具特色的中医诊疗服务,并有很好的疗效,受到患者的欢迎。然而,由于现行医师管理制度,这类人才的“身份”未得到体制认可,给管理带来了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一些假中医或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带来了安全隐患。
立法后:《中医药法》对这类人才的职业准入进行了改革,既体现了尊重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又为各类人才的职业准入建立了相关制度,为更好地进行管理奠定了基础。这一创新改革,还为患者有效地甄别“假中医”或打着中医旗号的骗子提供了可靠依据,使患者可以放心的地接受民间“中医药秘方”和“绝技”,从而避免受到假冒或打着中医旗号的“神医”“江湖郎中”的伤害。
4.中医经典名方或名老中医经验方将更好地造福百姓
《中医药法》在中医医院院内制剂的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管理创新。中医药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有一大批经过长期临床使用、又有很好疗效的中医经典名方或者名老中医经验方,由于现行药品管理规定,这些中医经典名方或者名老中医经验方不能便捷的作为中药新药或医院院内制剂使用,要么是用汤药的形式提供给患者,要么因为不符合药品管理要求,无法以合法的身份成为院内制剂,提供给更多的患者使用。
立法后:《中医药法》对于按照“传统工艺配制”的院内制剂实行备案管理,为中医经典名方或名老中医经验方以及一些临床长期使用有效的外用药作为院内制剂的使用提供了新的管理方案,使之焕发勃勃生机,造福更多人。这一改变既为名老中医经验方广泛用于临床提供了帮助,同时又考虑到现代人的疾病谱已发生变化,因此,在提取工艺等方面,《中医药法》制定了新准则,确定其不仅必须按照“传统工艺配制”,而且必须保证在配制过程中没有使组方中治疗疾病的物质发生变化,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对企业将来源于经典名方开发中成药的规定,大大简化了生产这类中成药的审批程序,鼓励企业开发利用传统中药资源,维护人们健康,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中医药法》是中医药发展的最有力保障,会进一步奠定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中的地位,更好的地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确保患者既可以得到简单、便捷、临床有效的中医药服务,又可以避免“假中医”“江湖骗子”的伤害,维护身体健康。 (张怀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