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孕男女,请“远离”利巴韦林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2013年,30岁的吴女士(化名)因感冒去医院看病,医生没有询问吴女士是否怀孕,也未告知处方给她的药物利巴韦林可致畸,就开了利巴韦林注射液和口服退热药。一个月后,吴女士到该市妇幼保健院检查,确诊怀孕7周以上。保健院医生了解到她怀孕期间曾服用过利巴韦林,建议她做人工流产手术。吴女士流产后,将原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定:被告医院与原告吴女士的流产之间有因果关系,医院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吴女士赢了官司。
尽管利巴韦林的说明书明确指出“严禁用于孕妇”,但该药用于孕妇的不良事件至今还时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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