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从“点点星火”到“健康之光”
家庭医生制度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与居民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签约服务关系,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为居民提供安全、方便、有效、连续、经济的基本卫生健康服務。随着社会发展与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居民对健康的需求不仅仅是疾病诊疗,还包括专业性的健康咨询、针对性的健康照顾、权威性的健康指导和持续性的健康关怀,单一的服务提供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多层次的实际需求,真正能够全面串联、融会贯通、综合供给的,唯有家庭医生。
实践证明,实行家庭医生制不仅可有效优化卫生资源分配,也是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我国从无到有,大力推动家庭医生制度发展。200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目前医改首要目标之一是让百姓享受到家庭医生的服务。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年基本形成规范统一的基层首诊服务模式,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 2~3名合格的全科医师,建立稳定的家庭医生制服务。
目前,家庭医生制度在全国各地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家庭医生理念深入人心,全科医生培养步入正轨,签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内涵持续丰富,越来越多的中国老百姓正在知晓、熟悉、接触与信赖身边的家庭医生。
上海是我国最早引入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地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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