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等
2020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公告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后,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新型冠状病毒防护小贴士”
1.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或使用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剂。不要用脏手触摸眼、鼻、口。
2.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盖口鼻。
3.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尤其要与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的人保持距离。
4.避免食用未煮熟的肉类和蛋类。
5.避免在无保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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