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校卫生工作的机遇和挑战(1)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G478 R179
【文章编号】1000-9817(2012)01-0001-04
【关键词】学生保健服务;组织和管理;卫生保健提供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学生是一个处于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发展关键时期的特殊群体,学生的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未来的健康素质及社会和谐发展。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群高度聚集、群体性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多发的特殊场所。学校卫生工作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7年5月7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针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措施和要求。现就学校卫生工作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述评如下。
1 我国学校卫生工作的发展
1.1中国学校卫生工作的起步 学校卫生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它最初在学校开展一些以促进学生健康为目的的项目,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我国最早的学校卫生工作始于20世纪初,1925年北京协和医学院与当时的北京市政府警察局在东城合办卫生事务所,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其中包括学校卫生工作,逐渐在学校开展学生体检、健康检查、健康教育及预防接种等工作。1929年2月,当时国家政府的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组织了学校卫生委员会,同年颁布了“学生健康检查规则”。该学校卫生委员会是我国第一个有关学校卫生的行政管理专门机构。1935年制定了“城市小学学校预防沙眼方案”,供推广实施。但由于当时的国内经济基础薄弱,军阀混战,学校卫生工作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设施,医学院校没有设立预防医学专业,从事学校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很少,学校卫生工作几乎没有开展。
1.2中国学校卫生工作的平稳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儿童青少年的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发展儿童健康和学校卫生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51年8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就学生体检、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做出明确规定。同年,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召开了首次全国学校卫生工作会议。自1951年到1966年教育部或/和卫生部发布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指示、政令等十多项,主要涉及学校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学校医务人员编配及职责,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改善学生营养、预防接种、防止传染病流行、学生常见病防治等。如1961年1月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1964年9月,卫生部、教育部、文化部、建筑工程部、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试行中小学校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的联合通知》等。上述法规政策的规定为新中国学校卫生工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常见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并使学校卫生工作体系逐步得到完善。20世纪50年代,随着部分医学院校学校卫生教研室的设立和各级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的建立,全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初具规模,学校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得以逐步开展,并在工作中逐渐完善了各级学校卫生保健系统。1960年,随着学科研究领域的扩展,学校卫生学改名为儿少卫生学,由叶恭绍教授主编的全国医学院校使用教材《儿童少年卫生学》的出版,标志着儿少卫生学科在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学校卫生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1978年4月14日,教育部、国家体委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恢复或重新制定学校卫生规章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得以恢复。学生近视眼、龋齿、蛔虫、沙眼、肺结核、鼻病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得以恢复,并逐步得到发展。
1.3中国学校卫生工作的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是学校卫生发展最快、成效最大的时期。1979年5月15-22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在江苏扬州联合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对体育卫生工作的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构、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卫生规章制度、重视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会议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2007年5月7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卫生政策措施,将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1.3.1学校卫生管理法制化 1979年12月6日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了《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1980年8月26日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和卫生部颁布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卫生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法制化。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和学校卫生标准,包括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学校疾病防控、学校健康教育、学生健康体检、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建设、学生营养改善、学校卫生机构及人员管理等。如《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2006年)、《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1992年)、《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方案》(1992年,2008年重新修订)、《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2003年)、《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08年)、《中小学校卫生室器材与设施配备目录》(1993年)、《关于农村学校卫生厕所建造的指导意见》(2004年)、《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2008年)、《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876-2002)、《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及《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1995年)、《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199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2010年)等。
1.3.2学生健康监测制度化 《1978-1985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将“对我国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形态、机能、, 百拇医药(马军)
【中图分类号】G478 R179
【文章编号】1000-9817(2012)01-0001-04
【关键词】学生保健服务;组织和管理;卫生保健提供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学生是一个处于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发展关键时期的特殊群体,学生的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未来的健康素质及社会和谐发展。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群高度聚集、群体性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多发的特殊场所。学校卫生工作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7年5月7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针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措施和要求。现就学校卫生工作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述评如下。
1 我国学校卫生工作的发展
1.1中国学校卫生工作的起步 学校卫生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它最初在学校开展一些以促进学生健康为目的的项目,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我国最早的学校卫生工作始于20世纪初,1925年北京协和医学院与当时的北京市政府警察局在东城合办卫生事务所,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其中包括学校卫生工作,逐渐在学校开展学生体检、健康检查、健康教育及预防接种等工作。1929年2月,当时国家政府的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组织了学校卫生委员会,同年颁布了“学生健康检查规则”。该学校卫生委员会是我国第一个有关学校卫生的行政管理专门机构。1935年制定了“城市小学学校预防沙眼方案”,供推广实施。但由于当时的国内经济基础薄弱,军阀混战,学校卫生工作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设施,医学院校没有设立预防医学专业,从事学校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很少,学校卫生工作几乎没有开展。
1.2中国学校卫生工作的平稳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儿童青少年的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发展儿童健康和学校卫生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51年8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就学生体检、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做出明确规定。同年,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召开了首次全国学校卫生工作会议。自1951年到1966年教育部或/和卫生部发布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指示、政令等十多项,主要涉及学校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学校医务人员编配及职责,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改善学生营养、预防接种、防止传染病流行、学生常见病防治等。如1961年1月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1964年9月,卫生部、教育部、文化部、建筑工程部、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试行中小学校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的联合通知》等。上述法规政策的规定为新中国学校卫生工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常见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并使学校卫生工作体系逐步得到完善。20世纪50年代,随着部分医学院校学校卫生教研室的设立和各级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的建立,全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初具规模,学校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得以逐步开展,并在工作中逐渐完善了各级学校卫生保健系统。1960年,随着学科研究领域的扩展,学校卫生学改名为儿少卫生学,由叶恭绍教授主编的全国医学院校使用教材《儿童少年卫生学》的出版,标志着儿少卫生学科在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学校卫生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1978年4月14日,教育部、国家体委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恢复或重新制定学校卫生规章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得以恢复。学生近视眼、龋齿、蛔虫、沙眼、肺结核、鼻病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得以恢复,并逐步得到发展。
1.3中国学校卫生工作的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是学校卫生发展最快、成效最大的时期。1979年5月15-22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在江苏扬州联合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对体育卫生工作的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构、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卫生规章制度、重视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会议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2007年5月7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卫生政策措施,将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1.3.1学校卫生管理法制化 1979年12月6日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了《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1980年8月26日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和卫生部颁布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卫生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法制化。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和学校卫生标准,包括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学校疾病防控、学校健康教育、学生健康体检、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建设、学生营养改善、学校卫生机构及人员管理等。如《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2006年)、《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1992年)、《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方案》(1992年,2008年重新修订)、《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2003年)、《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08年)、《中小学校卫生室器材与设施配备目录》(1993年)、《关于农村学校卫生厕所建造的指导意见》(2004年)、《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2008年)、《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876-2002)、《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及《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1995年)、《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199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2010年)等。
1.3.2学生健康监测制度化 《1978-1985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将“对我国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形态、机能、, 百拇医药(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