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108例抗肿瘤药致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紫杉醇,器官,药师,1资料来源与方法,2结果,1性别与年龄分布,2ADR发生时间,3致ADR发生的抗肿瘤药类别,具体药品及例数,4抗肿瘤药致ADR发生的具体药品,构成比,临床表现及ADR出现时间,5抗肿瘤药致ADR累及器
蔡和平,王 卓,黄 瑾,徐慧欣,杨 黎(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药学部,上海市 200433)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因癌症死亡的人数达600万,占总死亡人数的12%;在我国,肿瘤死亡率在主要疾病排名中列居第2位,死亡率为8.58万/10万,占死亡总人数的21.58%,肿瘤已成为我国高死亡的病种之一[1]。抗肿瘤药虽不断问世,但是绝大多数抗肿瘤药在抑制或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组织、器官不可避免地产生损害或毒性作用,给患者带来痛苦,甚至导致死亡。我院2004~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资料显示,抗肿瘤药造成ADR的发生率均居前3位。为此,本文通过对上述6年所收集的108例抗肿瘤药致ADR报告深入分析,探讨临床药师对此类药物使用者进行药学监护的要点和重要性。
表1 抗肿瘤药致ADR年度类别分布位次、例数及构成比Tab 1 Distribution position,case number of antineoplastics-inducedADR and their constituent ratio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对我院2004~2009年上报的108例抗肿瘤药致ADR报告进行分类频数统计与分析评价。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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