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旋体药物生物等效性研究中的立体选择性
映体,异构体,1各国对消旋体药物BE研究的相关规定,2立体选择性影响因素,1剂型因素,2药物体内过程的立体选择性因素,3其他,3小结
何海云,黄华,王慧,李鸿忠(.重庆医科大学,重庆40006;.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重庆40006)手性药物在生物体体内具有药效学立体选择性和药动学立体选择性。临床常用的手性药物中90%以外消旋体给药,从立体化学角度看,消旋体药物的2个对映体实际上是2种完全不同的药物,这种给药方式所产生的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消旋体药物对映异构体在体内的作用复杂,剂型、剂量、生理、病理等因素的变化均会导致异构体在体内过程产生差异。生物等效性(BE)的研究是评价制剂质量的重要手段,BE研究中,如果忽略对映异构体的药效学与药动学行为的不同,将外消旋体药物当做单一化合物来处理,可能会对药物等效性结果产生错误的结论[1]。因此消旋体药物BE研究中是否采用立体选择性分析方法,是影响等效性评价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BE研究中,是否应采用立体选择性分析方法,国内、外没有统一的规定,且一直存在着争议,各国也都没有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2]。本文概述了各国对消旋体药物BE研究的相关规定,重点讨论剂量、剂型、赋形剂的改变,以及手性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的立体选择性对BE结果的影响,并说明是否使用立体选择性分析方法。
表1 口服给药后具有不同程度立体选择性药动学的消旋体药物
1 各国对消旋体药物BE研究的相关规定
由于消旋体药物对映异构体在药理学及药效学作用差异,立体选择性分析方法应用于药效学、药动学及药物相互作用等的研究已达成了共识。但各国的相关指导原则中对是否使用立体选择性分析方法,其规定有着一定的差异。
1991年,瑞典医药管理局首先提出立体选择性分析方法应用于消旋体药物BE的研究[3],指出:(1)当每个异构体的治疗作用不明时,分别测定异构体;(2)活性来源于其中一个异构体,测定有活性的异构体;(3)异构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与相互转化时,分别测定对映异构体;(4)异构体具有相似的治疗活性,测定总体药量。
1993年与2001年,欧洲相关指导原则均指出,BE研究中推荐使用立体选择性分析方法,但如果对映异构体含量相同、稳定且活性为单个异构体,或消旋体药物中对映异构体均为线性药动学,则使用非立体选择性分析方法[4]。
2000年,加拿大医药管理局在手性药物发展中的立体选择性问题中指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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