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固定监测点布设研究Δ
样本数,医疗卫生,1资料与方法,2结果,1监测“最小样本数”,2固定监测点数,3固定监测点布设原则,3讨论与建议
余 华,肖草茂,龚 珺,刘一超,胡小平,王 丹,利家平(.江西省药物研究所,南昌 33009;.高安市黄沙岗镇卫生院,江西宜春 330803)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实施数年,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是“十二五”时期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监测评价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重要环节之一,借助信息化技术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不仅符合国家“推动电子政务、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同时还可以及时发现、剖析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依据。目前,监测评价工作已经在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展开,初步建立了监测评价政策体系。但实事求是说,由于缺少专项资金保证,导致监测机构在工作机制、硬件条件、专业人员、工作成效等方面不甚理想。这与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十二五”医改大目标存在显著的差距。
随着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范围应随之逐步扩大并尽早实现全覆盖。为简化研究,笔者将我国的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省(地、市)级、县级、乡镇(社区)级、村级。其中,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多已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甚至已实现诊疗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并建有数据库,随着基本药物在上述医疗卫生机构的使用,其监测评价完全能够同步开展并纳入医院信息化管理体系。目前,村卫生室依然处于个体经营、分布零散、不稳定、变动大且大多无信息化管理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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