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我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路径研究(3)
3.1.1 完善的医药政策法规 美国具有的完善的法治基础为医药企业制定了社会责任标准[9]。早在1820年,美国已经建立了药品质量控制标准《美国药典》(U. S. Pharmacopeia,USP),后来发展成为美国第一部标准药品的法典。1906年,一些医药丑闻如无效药物、危险品牌药品和“万能药品” 被披露,直接导致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案》(Pure Food and Drugs Act,PFDA,该法案禁止冒牌、掺假食品和药品的州间贸易) 的出台以及美国FDA成立。1961年,发生的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促进了美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诞生。同时,在1984年颁布的《药品进口法案》中明确要求海关对海外进口药品进行检查,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美国市场。近年来,美国相继出台与医药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如2013年颁布的《药品质量和安全法案》(Drug Quality and Security Act,DQSA,强调处方识别和跟踪);2015年颁布的《21世纪治愈法案》(21st Century Cures Act)将患者的用药经历融入到决策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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