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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81590
药品地市带量采购模式研究进展与福建省各市药品采购模式分析(3)
http://www.100md.com 2018年6月1日 《中国药房》 201811
     3.3 议价规则

    福建省各市药品联合带量采购规定议价规则见表4。

    根据表4,在当前福建省已经公布方案的7市中,除莆田、龙岩未公布议价规则外,其余5市均已明确遴选原则。其中南平只公布了基础输液的遴选原则,其余药品执行泉州市的议价结果。整体来看,对于竞争性药品和非竞争性药品各市基本采用最低价入围,区别在于有的市明确入围数量,有的则没有。另外,宁德、漳州、泉州这3个市明确非竞争性药品降幅原则上需达5%。对于基础输液,各市也基本采用最低价入围原则,区别只在于入围数量。对于血液制品,除宁德采取直接挂网的做法,其余市依然采用最低价入围原则。

    3.4 监督管理

    各市方案中都提出了“对发现带金销售、回扣促销等违法行为和不能按时供货、及时配送等违反合同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可以适时取消供货和配送资格,且产品退出药联体采购范围,记入黑名单,并上报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医改办,网上通报”[6]。其中,宁德和泉州补充对“此次采购结果中未入围、但确为临床急需无法替代的药品由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跟标议价采购”[6]。

    3.5 议价结果

    根据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模式中提到的4个价格(最高销售限价、医保支付价、省级挂网价、片区实际采购价),除了前2个对外公开外,后2个价格往往是不对外公开的[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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