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英国、中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的比较研究与借鉴(5)
BNFc目录中“有非医疗处方、有处方权护士的处方集、牙科医师处方集、边缘产品”等内容,在英国,能够开具处方的主体包括独立处方者和非独立处方者。独立处方者指医师,非独立处方者主要指药师和护士,两者之间建立一种合作关系,经患者同意后可由非独立处方者继续为患者服务,包括开具处方[13]。而在我国,非处方药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处方药是需要有处方权的医师进行开具。在BNFc收载的药品中,还包括医疗器械(峰值流量计、筒式吸舒、皮下注射胰岛素笔、血液监测试纸、尿分析试纸)、避孕药品、保健品(褪黑素等)、化妆品、奶粉等,CNFc中未收载相应内容。
对于WMFc中的“血液制品和血浆替代品”“防腐消毒剂”“疫苗”,在我国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负责管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管理;疫苗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管理;消毒产品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是否纳入CNFc中,需要进一步结合儿童用药现状进行考虑。
笔者建议我国可以借鉴WMFc中“选择世卫组织相关利益出版物说明(Selected who publications of related interest)”和BNFc中的“如何构建BNF出版物(证据等级委员会组成)”这两部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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