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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中医药”背景下我院智慧药房管理模式的建立及实践(6)
http://www.100md.com 2019年9月15日 《中国药房》 201918
     智慧药房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服务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包括:①存在诸多监管空白。由于智慧药房是医院与医患以外医药企业第三方合作产生的一种新生事物,尚未正式纳入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目前国家也没有专门针对智慧药房管理的有关规定,但是其业务监管却涉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颁布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7年发布《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和2009年发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故智慧药房的性质、地位不明,面临着监管困境[21]。目前最可参考的监管模式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煎药管理的通知》(沪卫计中管〔2014〕19号),确定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对医疗机构外包煎药进行监管,委托中药行业协会对提供代煎服务单位进行资质评估[22]。另外,智慧药房的药品质量、外延的物流配送服务也较难监管。②运营成本较高。为应付高峰期的服务需求,智慧药房需要配置足量的设备,导致高峰期后设备出现高空置率的情况,尤其是煎药环节;加上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准的代煎收费低廉(煎药机煎药费2.5元/剂,人工煎药费1.5元/剂,2017年7月1日广州市取消药品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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