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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30104
基于JCI和HIMSS标准的我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工作实践(2)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0月15日 《中国药房》 201920
     1 高警示药品的概念

    高警示药品的概念最早由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 ISMP)于2001年提出并給予了明确定义,是指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其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将非常严重[4]。ISMP会定期更新并发布高警示药品目录[5]。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引进了美国ISMP高警示药品的概念,并在最初将其定义为“高危药品”,直至2015年才更名为“高警示药品”[6]。JCI标准中,高警示药品是指经常导致差错和(或)警讯事件、被滥用风险较高或会引起不良后果的药品,其涵盖范围除了ISMP的高警示药品规定之外,还包括“看似/听似(LASA)”药品[7]。我院参考上述标准,确定了本院的高警示药品概念及范围,即ISMP规定的高警示药品、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规定的高警示药品和LASA药品。

    2 高警示药品重点管理模式的建立

    高警示药品用药差错的发生是由潜在的危险因素导致的,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8]。因此,只有从系统层面上找出高警示药品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策略,才能从根本上规范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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