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第2部分 处方审核(2)
第四章 质量控制与评价改进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支持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师参加药品与临床药物治疗相关学术会议、培训班等活动,鼓励参与查房、会诊、疑难危重或死亡病例讨论等医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处方审核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
(一)定期对本机构处方审核质量开展监测与评价;
(二)对本机构或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在处方审核质量监测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干预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审核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利用处方点评等方法,对处方审核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应至少包括处方审核率、处方干预率、处方合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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