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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版国家基本医保目录的调整浅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分类遴选与使用管理(2)
http://www.100md.com 2020年4月15日 《中国药房》 20208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了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原《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年版医保目录》”)同时废止。基于抗菌药物在临床治疗中应用的广泛性和病原菌耐药压力的日益增大,我国历来非常重视医保目录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和管理中的指导作用,因此梳理和了解《新版目录》中抗菌药物的调整和变化将有助于了解和掌握国家对抗菌藥物临床应用的导向,帮助各级医疗机构更好地对抗菌药物进行有效管理。《新版目录》所收录的抗菌药物较《2017年版医保目录》有了较大变化,各级医疗机构也会受此影响在其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中作出一些相应的调整,同时也可能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为此,笔者在分析《新版目录》中抗菌药物变化的基础上,梳理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调整依据和分类遴选原则,并对其可能带给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和临床应用的挑战进行探讨,旨在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分类遴选和应用管理提供参考。

    1 《新版目录》中抗菌药物的变化

    1.1 新增品规

    《新版目录》共新增3个品种,包括多西环素注射剂(限无法使用多西环素口服制剂的患者)、法罗培南颗粒剂(限重症感染的儿童住院患者)和甲硝唑口服常释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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