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的思考(4)
3.4 充分发挥信息化和大数据作用,加强对评价方法学和评价标准的探索加快适用于我国国情和现实需求的方法学和评价标准的研发,加强信息化和真实世界大数据的应用,是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基础。在新时期下,应加强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方法学和相关实证研究的探索,充分整合和利用真实世界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国家药品评价信息平台,通过平台查询评价开展情况、上报评价问题、发布评价结果等,避免重复评价,对评价关键环节和核心部分进行质量控制;同时,重视从多个维度对药品综合价值进行判断,在应用中保持對评价维度和指标结构的持续优化,注重评价的实际可操作性。
3.5 加强评价结果的转化应用,推动评价结果服务于政策决策
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引领下,结合我国国情,将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成功经验本土化,明确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及其评价结果的应用方式,重视药品上市前评价与上市后评价的相互结合。评价结果报告应包括药品价值综合判断和推荐意见两部分,例如推荐将证据充分、结果确定的评价药品优先纳入医保目录,以药品报销作为评价结果应用的切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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