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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至唐对附子的认识和使用(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2月1日 中国中药杂志 2017年第23期
     第三种方式是从药材生长部位、大小、形状、颜色等方面精细区分。南朝刘宋时期的《雷公炮灸论》[14]就有相关记载:“乌头,少有茎苗,长身乌黑,少有旁尖;乌喙皮上苍,有大豆许者孕八、九个周围,底陷,黑如乌铁”;“天雄,身全矮,无尖,周匝四面有附孕十一个,皮苍色,即是天雄”;“侧子,只是附子旁,有小颗附子如枣核者是。”唐代《新修本草》[15]进一步指出:“侧子,只是乌头下共附子、天雄同生,小者侧子,与附子皆非正生,谓从乌头旁出也。以小者为侧子,大者为附子,今称附子角为侧子,理必不然。” 现行观点也认为,乌头是毛莨科植物乌头的主根(母根);附子则为毛莨科植物乌头的旁生块根(子根);天雄是附子或草乌头之形长而细者[16],和上述观点大体相同。

    2 百药之长——先秦至唐对附子的使用

    先秦以来,附子“药之凶毒”的属性给人们深刻的印象。然而随着医疗实践经验的不断累积,人们逐渐认识到附子广泛的药用价值,并且掌握了克制附子毒性的方法以及附子的炮制方法。附子的功用越来越多样,在生产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由骇人听闻的剧毒演变为无处不在的实用之物。它不仅频繁运用于医疗实践之中,还运用到酿酒技术、农业生产、道教佛教和节日习俗之中。

    2.1 附子在医疗实践中的应用 自先秦到唐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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