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属教坊第一部”之“第一部”的释义问题
白居易的《琵琶行》是唐诗中的名篇佳作,一般的唐诗选本或高中语文教材几乎没有不收的。但一涉及“名属教坊第一部”之“第一部”的解释,则基本上要么避而不谈,要么语焉不详。这非常不利于对全诗的理解。近年来有人撰文指出:“所谓‘第一部’,即第一类,亦即第一流。”(见迟乃鹏《白居易〈琵琶行〉“第一部”注释商榷》,载《中国语文》2003年第6期)笔者认为,将“第一部”释为“第一流”,恐不是诗歌原意。下面我们提出另一种看法。要弄清“第一部”的真正含义,必须先了解“教坊”是个什么样的机构或组织。根据唐代崔令钦《教坊记》,唐玄宗即位以后,“乃置教坊,分为左右而隶焉”,“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右多善歌,左多工舞,盖相因成习”,“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亦曰‘前头人’,常在上前头也。其家犹在教坊,谓之‘内家’”。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教坊是唐代专门掌管乐舞的一种官署,主要负责有关音乐、歌舞乃至俳优杂技等的教习和演出。
教坊始置于唐代,宋元等朝代也基本上保留“教坊”这种机构,并沿袭了相关的管理体制。为了论证的需要,下文的举例将兼及宋元时期的文献。
大概是由于认识的深化或管理等方面的需要,人们很早就以“部”给事物分类。音乐按“部”分类的历史也很悠久,如段安节《乐府杂录》分为雅乐部、清乐部、鼓吹部、鼓架部、龟兹部、胡部等。
唐代关于音乐的分类在继承隋朝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和改造。这一点在宋代郭茂倩编次的《乐府诗集》中就有比较详尽的记载:
(1)隋自开皇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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