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和谐”于学校一切工作之中
一、引言
当今世界,千行百业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驱之奋进的火车头———教育。教育在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催发作用,早已被发达国家所知、所用。进行社会经济的综合改革的中国,蓬勃发展,蒸蒸日上,令举世刮目相看,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国际效应。这证明我国选准了一套科学的、符合国情的、行之有效的、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改革创新模式。科教先导,通盘和谐,这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催化剂和飞速跨跃的稳压器。
二、和谐的意义
所谓“和谐”就是“平和、协调”,在一个综合发展过程中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平衡发展。
“和谐”见之于各级大中小学校,体现为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目的,一种追求、理想和境界。
作为一个学校,要实现人文化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和理想,校长室、党支部、教务处、教科室(所)、政教处(教育管理处)、年级组和系科、共青团、学生会、工会都要努力实现“和谐”。各部门的目标、目的及行事过程都必须是较高度的“协调”。各部门首先要一致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同时制定出一套和谐的、相互协调的、为学生、学校、国家服务的总纲。总纲与各年级科系以及各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守则之间不能存在抵触之处,务必确保是一个和谐的、彼此依存、相互促进的一个庞大而不杂乱、层层服务、彼此负责、相互牵制而不钳制的良性互动的“太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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