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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代年迈母亲告状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老年教育》 2004年第9期
     读者包文玉问:我母亲为我哥哥带孩子做家务10多年了,本应换取儿子的一片孝心。可是当母亲年老需要赡养时,我哥哥竟不愿尽儿子的义务,经常不给母亲吃饱穿暖。母亲因为长期挨饿受冻身体已变得十分虚弱,丧失了行为和语言表达能力,被我接到家里悉心照顾。对哥哥这种丧尽天良的做法,我十分气愤。请问我能代表母亲到法院控告哥哥吗?

    律师韩传答:你提出的问题属于近亲属能否代为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这种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

    其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包括《刑法》中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和侵占案。

    你哥哥的所作所为如果属实,是属于虐待母亲,且情节恶劣,已经构成虐待罪。对这种罪案,一般应由被害人本人作为自诉人提出控告,才能引用刑事诉讼程序。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控告,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代为告诉。不过,代为告诉时,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证明。

    由于你母亲现已年老体弱,丧失了行为和语言能力,不能亲自到法院控告其儿子,因此,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的你有权代为母亲起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你哥哥的刑事责任。,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