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老年教育》 > 2005年第6期
编号:127598
学“吃”气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老年教育》 2005年第6期
     退休后回到老家,农村的文化生活很是贫乏。恰巧,同村一位离休干部送给我几本2004年的《老年教育》杂志,我如获至宝,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第6期《耄耋之年,他成了杀人犯》一文,令我非常震惊,老年人本是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怎么成了残害他人生命的刽子手?我把文章念给不识字的老伴听,老两口便针对这件事讨论起来。我说:“被害人不顾友情、私心太重、不通情理,韦有德也是忍无可忍才杀他的。出了这口恶气,被判死缓也坦然。”老伴立刻反驳:“吃气的事常发生,哪能动不动就杀人?一毁两家啊!”

    我认真琢磨,老伴的话不无道理,问题就出在这个“气”字上。我不由联想到自己。在职时我就热衷学习法律知识,退休回乡后,只要得知邻里发生矛盾,就主动前去调解。还常运用相关法律条文、实际案例教育当事人,化解了多起纠纷。但也有个别人在背后指责我“吃饱撑的”、“多管闲事”……我既委屈又伤心,憋了一肚子气,结果犯了高血压,寝食难安。

    烦恼与困惑中的我翻开《老年教育》时,读到了顾世哲同志写的《人生两个“肚”》一文,便豁然开朗。文章的开头这样写道:“人生两个‘肚’,一个用来装饭,一个用来装气。装饭的肚子不必装气,否则吃不下饭;装气的肚子也不必装饭,否则会咽不下气。”文章并且引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三气周瑜”的故事来教育心胸狭窄、不能吃“气”的人。

    我释然了——具备“两个肚”,别让人气倒,保持晚节,欢度晚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继续做民事调解,普法宣传,为安定团结做一些贡献,是多么有意义的事啊!

    活了大半辈子,蓦然领悟到人生两个“肚”的哲理,顿觉神清气爽。, http://www.100md.com(张彦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