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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客观应是检测机构立身之本
http://www.100md.com 2012年9月1日 《医药前沿》 2012年第9期
独立客观应是检测机构立身之本

     螺旋藻事件仍然“螺旋”不止。2月底被检测出的铅、砷、汞等重金属超标的国内多家螺旋藻企业,在3月份的检测中除一家之外,竟然又纷纷达标。两次检测结果大相径庭的玄机是,多家螺旋藻生产企业在第一次检测遭遇不合格之后,纷纷进京“公关”。

    监管不力是造成这一乱象的重要原因。而检测机构在这一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已日益引起了公众的关切。同样的产品、同样的检测机构,却得出不同的检测结果,难免不令人浮想联翩: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猫腻?

    据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再次送检时,负责抽检的是北京药品检验所、上海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药品检验所等8家机构。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检测机构均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下的省市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多名业内人士因此表示,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容易让人产生质疑。

    看来,就食品安全而言,建立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已显得迫在眉睫。在我国,数量众多的食品检测机构均隶属于官方,检测机构“袒护”本土问题食品企业的事例时有发生。在食品安全问题执法涉及多个部门之间的利益纠纷时,往往会出现不同部门的检测结果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的情况。凡此种种,导致官方检测机构公信力下降。一年多前的金浩茶油致癌门事件中,甚至发生了质监部门与问题生产企业携手“辟谣”的现象。

    在美国以及欧盟等发达国家,都有第三方的食品检测机构,这些机构经过国家批准认证,但不属于官方,检测的结果可以被社会和政府认同。2011年3月就有媒体透露,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并积极推进第三方技术机构建设,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可以发布政府、社会都认可的客观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希望公众对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越来越急切的呼声,能够促使这一检测制度早日出台。

    但是,在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同时,还得建立相应的制约标准,以保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独立与权威,保证其身份上的“纯洁”。也就是说,如何让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主动追求检测结果准确、公正、客观,不受行政命令、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影响,还需要更详尽的实施细则加以规范。, http://www.100md.com(慧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