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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61091
德国:医生见死不救要坐牢等2则
http://www.100md.com 2014年5月1日 医药前沿 2014年第9期
     在德国,医生“见死不救”是条罪状。德国《基本法》第二条规定,人人有生存权。德国《刑法》规定,在事故、危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发生时,若有人需要救助,且在场人员有施救条件,若施救行为不对其构成重大危险,拒绝施救者将被处以1年以下刑罚或罚金。

    急救的情况分两大类,即一般状态和有生命危险的紧急状态。在紧急状态下,医生有权利也有义务为患者实施急救。总的原则是,治病救人是第一要务。甚至在飞机上、火车上,医生可以建议驾驶员就近着陆或停车。

    其实,对于德国医生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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