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茶·健康天地》 > 2013年第10期
编号:13715366
酒令篇——回文酒令/饮食与成语——瓮中之鳖/瓮中捉鳖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0月1日 《饮食与健康·下旬刊》 2013年第10期
     酒令篇——回文酒令

    文/徐寒

    回文,也叫“回环”,本是修辞学上的辞格之一。运用词序回环往复的语句,表现两种事物或情理的相互关系。如,“骄傲不进步,进步不骄傲。”更有一些回文刻意追求文字形式上的回绕,使同一语句顺读逆读均可。旧时的回文诗是它的先河。如,宋苏轼的《题金山寺》:

    潮随暗浪雪山倾,远浦渔舟钓月明。

    桥对寺门松径小,巷当泉眼石波清。

    迢迢远树江天晓,蔼蔼红霞晚日晴。

    遥望四边云接水,碧峰千点数鸥轻。

    回读亦是一首七律:

    轻鸥数点千峰碧,水接云边四望遥。

    晴日晚霞红蔼蔼,晓天江树远迢迢。

    清波石眼泉当巷,小径松门寺对桥。

    明月钓舟渔浦远,倾山雪浪暗随潮。

    回文酒令没有回文诗那样难,只是择一些较为容易寻找的词语、地名的回文以行酒令,使参加者能游刃有余地进行回文游戏。例如起令者先行一常用词语的回文酒令时,要求每人说一词,其回文亦当为一词,而二词的意义迥异,说出后并以这二词略加说明。起令者如说“故事”(讲故事的“故事”),再说其回文“事故”(出事故的“事故”)。那么应令者就要学说,如说“下地”(下地劳动的“下地”),再说其回文“地下”(地下宝藏的“地下”)。又如起令者行地名回文酒令时,先说一个地名,再说其回文,必须亦成一个地名。要求每人如此轮流应令。起令者如说“吉安”(江西省地名),再说回文“安吉”(浙江省地名)。应令者如例学说,说不出或说错者认罚。

    饮食与成语——瓮中之鳖/瓮中捉鳖

    文/徐大晨

    “鳖”,俗称甲鱼、圆鱼、团鱼、水鱼、王八等,体圆而扁,有背甲与腹甲,圆锥形的头与长长的颈能全部缩到甲壳里,尾巴短小(雄鳖的尾巴伸在壳外,雌鳖的尾巴不露出来),生活在静水、细沙底的河流、湖泊或池沼中,除西北的少数地区外,我国各地都有出产,以长江流域、河北省白洋淀的产量最高。鳖的肉多而嫩,味道鲜美,特别是每年6~7月份产卵期间,肉质最佳。鳖壳周边的软骨组织,俗称“裙子”,风味尤其独特。

    早在先秦时代,中国人就已经会烹制鳖了。《诗经·大雅·韩奕》中所说的“炰(páo)鳖”, 《楚辞》中所说的“胹(ér)鳖”,都是煮熟的鳖;到明清时代,“炰鳖”已经成为烹制得十分精美的一道名菜——先将大鳖用滚水烫去粗皮,煮熟后掀开背甲,装入肉丁、鸡丁、白果、栗子等,再把背甲盖上,加各种调料煮至烂熟。

    成语“瓮中之鳖”,用来比喻已经在控制之中、无法逃脱的人。《古今小说》第十八卷中就使用了这一成语:“杨八老和一群百姓们,都被倭寇擒了,好似瓮中之鳖、釜中之鱼,没处躲闪,只得随顺。”

    成语“瓮中捉鳖”,用来比喻对象已经在掌握之中,事情十分容易而有把握。《歧路灯》第三十六回中就使用了这一成语:“我见了他,掉我这三寸不烂之舌,管保顺手牵羊,叫你们瓮中捉鳖。”,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