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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夫妻也莫做仇人
http://www.100md.com 2001年5月1日 《大众健康》 2001年第5期
     有一个朋友,婚后感情不和,婚姻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于是,两个人来到一家餐馆,平静地举行了离婚宴席。分手时,两个人含泪道别。朋友深情地对妻子说:“我们虽然性格不合,但毕竟夫妻一场,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关照。”他的妻子也含情脉脉地说:“你不是好丈夫,但你是好人,今后虽然不再是夫妻,也还是朋友。”看了朋友的离婚场面,的确让人感动。

    平心而论,离婚不是结婚的初衷,但结婚又不能完全避免离婚。离婚自由与结婚自由一样是对婚姻的保护。但是,现实生活中,许多感情破裂的夫妻仍有这样那样的顾忌,婚姻明明已经死亡,但为了金钱、地位、名声,或是为了孩子,而把有名无实的婚姻维持下来,许多家庭因此而上演着不同的悲剧。有的在离婚中大吵大闹,不做夫妻便做仇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在离婚这场大战中搞得精疲力尽,这无异于在伤口上撒盐,不仅伤害了对方,也伤害了自己。

    其实,感情上的问题有时候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夫妻相处一室,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家庭出现了不可愈合的裂痕,如果“过下去”已经不可能抑或更加痛苦,倒不如“离了去”。尽管离婚对于夫妻及孩子都会造成伤害,但离婚毕竟给予你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离婚对于做人也是一种考验。走好这一步就要心平气和,协商解决,把好离好散当作分手的原则,减少彼此的伤害,实在谈不妥,还有法院一纸公正判决。万万不能在离婚大战中争吵不休,大闹不停,也不应心存不“搞臭对方、搞垮对方”誓不罢休的念头。离婚是一种遗憾,但只要走好这一步就能少些遗憾。对于失败了的婚姻来说,走好这一步,你就会感受到分手既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也是一种新生活的开始。, 百拇医药(诚 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