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上瘾”: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人的一生会有各种各样的嗜好,也完全可以对形形色色的事情着迷,从来不对任何事情“上瘾”的人倒是相当少见的。有时对某些事情“着迷”、“上瘾”,甚至是一个人成就一件大事的心理基础。试想如果爱迪生不终日沉迷于他的科学实验,他就不可能成为举世闻名的大发明家。一些球迷、戏迷对看球、看戏有着特殊的偏好,有人特别嗜好某种食品,有人爱好集邮等。但只要利大于弊,或这些行为对自己不产生明显的危害,或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或促进其创造才能发挥,或有益于身心健康,就属于正常的行为,或正常的“成瘾”。而如果对某一行为或物质的欲望达到了渴求的程度,其行为影响到正常的心理、生理或社会功能,给当事人带来痛苦,造成不良的后果,如吸毒、酗酒、吸烟、赌博、网络瘾等就属于病态的成瘾。
通常所指的成瘾行为,是指害处大于好处的那些成瘾行为。显然,有益的成瘾行为不须干预。
任何成瘾现象都有致瘾源。致瘾源是一种能使易成瘾者产生强烈的欣快感和满足感的物质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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