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大众健康》 > 2003年第11期
编号:11096681
“第一酒鬼”创办戒酒热线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1月1日 《大众健康》 2003年第11期
     酗酒使他丢了警官职务

    俗话说,吸一辈子烟,烧一辈子手;喝一辈子酒,丢一辈子丑。杨志的酗酒,在闹事出事后丢尽了丑,丢了工作,丢了家庭,还差点儿丢了性命。他十几岁开始学喝酒,1983年,他从部队退伍到河南信阳市公安局当警察,渐渐喝酒成瘾。最多的一次,他喝了3斤高度白酒、30瓶啤酒。因酒量过人,嗜酒如命,许多人称他为“酒鬼警察”,还有人给他起了一个“中国第一酒鬼”的绰号。

    杨志多次酒后驾驶摩托车闯祸,先是将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孩撞成重伤;后又自己撞到一辆大货车上,多处骨折,差点丢了性命。一天夜晚,杨志与几个同事喝酒,一斤白酒下肚后,他拔出手枪耍起酒疯来,枪走火后,险些伤及同事的性命。杨志因此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停职反省4个月。

    这件事让他后怕不已,一连几个月没沾酒。可就在接到通知上班前三天,他忍不住偷着把家中的10斤药酒喝了个精光。后来,杨志被调到一个偏远的派出所工作。没有好酒,几毛钱一斤的劣酒他也喝,常常把眼睛喝得红肿。酒已经像魔鬼一样死死缠住了他。1994年,杨志调到郑州市一个派出所工作,酗酒恶习不改。一天夜晚,杨志值夜班,喝醉后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后下意识一摸,手枪没了!他吓出一身汗,到处找枪……原来,领导晚上查岗,见他喝醉了,叫都叫不醒,就将他的枪给拿走了……

    同事、领导多次劝告杨志,说若戒了酒,他是个干警察的好料,甚至可以提名他做副所长。可他就是戒不掉酒。1997年2月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54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