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看急诊
真可谓乐极生悲,正当我满心欢喜地准备回国探亲时,不慎在打扫房间时从凳子上摔下,身体的重量全压在左脚上,顿时疼得眼冒金星。单脚跳到水池前,用凉水猛冲伤脚,希望它不要肿起来,可是疼痛不见减轻。无奈拨了美国急救电话“911”,并通知了老公。挂上电话,我不敢怠慢,单脚跳着收拾出一个小包,带好钱包、手机和医疗保险卡。不到3分钟,救护车呼啸而至,进来4个彪形大汉,简单询问了出事原因后,用担架将我抬到了车上。此时我庆幸自己只有90多斤的体重,还不至于让大家为难。在车上,一个大汉先给我的伤脚敷上冰袋,然后拿出表格询问我的姓名、住址、医疗保险等情况,并让我签字。
不出5分钟,就到了离家最近的一所医院,已有人推着轮椅在门前等候。进了急诊室,仍然是先登记个人情况,并交出医疗保险卡由医院复印。美国的医院都是先看病,后发账单,若有保险,则由医院直接向保险公司发账单。好处是方便患者,坏处是若没有保险的患者容易赖账,医院则承担所有损失。虽然医院可以求助于讨账公司甚至法庭,但遇上不名一文的穷人,也无可奈何,只能自认倒霉。难怪一些位于美、墨边界的医院几乎破产,因为许多墨西哥人(尤其是即将临盆的产妇),知道美国法律规定急诊室不得拒绝任何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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