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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95587
卫生部:向乱收费发出禁令等5则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日 《大众健康》 2004年第8期
     卫生部:向乱收费发出禁令

    近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不按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费用;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混淆药品质量层次与规格,变相提高药品价格;招标采购药品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作价销售;医用耗材以次充好,提高收费;医用耗材不按规定加成比例作价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尽快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并按照《关于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价格清单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价格公示、药品价格清单、住院费用清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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