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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离婚风波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日 《大众健康》 2007年第5期
     最近。有媒体报道。沈阳一对青年婚前未进行婚检。登记后。女方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感染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报道刊发后。读者反馈热烈,网上的讨论也热闹异常。

    讨论者基本分成两派

    一派认为法院判决离婚是“乙肝歧视”,法院却称准予离婚不是歧视。应该说,男方提出离婚和法院的判决都不能算“乙肝歧视”。结婚是双方自愿的事情,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某种条件不认可,或者感情上不能接受,要求离婚,无论是否正确,都不能算是歧视。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判决离婚,也不能算是歧视。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法院不判决离婚,那位乙肝姑娘还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吗?

    另一派认为乙肝姑娘不该隐瞒自己是乙肝病毒感染者。乙肝的传播途径之一就是性传播,一旦通过性接触,男方感染了乙肝怎么办?

    乙肝病毒感染者在对方注射乙肝疫苗后完全可以正常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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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乙肝的性传播机会与是否注射过乙肝疫苗、性伙伴多少、机体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夫妻双方一方是乙肝病毒感染者,另一方在注射疫苗并产生抗体后性生活是安全的;未注射过乙肝疫苗,夫妻间尽管感染乙肝病毒的机会高达90%,但真正使对方成为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机会并不多,只有6%,其余的80%左右产生了乙肝病毒表面抗体,10%左右乙肝病毒两对半指标全阴性或只可检测出抗HBc或抗HBe。

    乙肝病毒感染者的配偶应在结婚前检查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如抗HBs阴性,应先注射乙肝疫苗,待体内产生了足够的抗-HBs后再结婚。因此,乙肝病毒感染者在对方注射乙肝疫苗后完全可以正常结婚。但由于社会上许多人都对此不了解,甚至过分夸大了乙肝的传染性,造成人们对乙肝的恐惧和歧视,使许多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不能结婚。

    我国有那么多乙肝病毒感染者,他们不能都不结婚呀!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乙肝病毒感染者常常在结婚前隐瞒实情。但是这并不是他们的本意,其实这种隐瞒,使他们在心理上背负着巨大的压力。一些不敢说出真情的男性因害怕把乙肝传染给自己的妻子,而导致阳痿。一些乙肝妻子为了生出健康的孩子而偷偷吃药、打针。结婚时,他们常常撕毁以前的病历或把病历藏在娘家。有些病人甚至把药也藏在娘家,每天偷偷地回娘家就为了吃一片治疗乙肝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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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法院准予“乙肝”离婚不算是歧视,但这离婚的悲剧却是乙肝歧视造成的。一些厂家为推销自己的药物拼命宣传所谓“肝炎一肝硬化一肝癌三部曲”和“乙肝、艾滋病、癌症三大顽症”的论调,一些单位和学校想方设法拒绝乙肝病毒感染者,体检机构为了迎合单位的需要甚至在体检中心安装摄像镜头,婚检医生过分强调乙肝的危害和传染性,法律法规把甲、乙型肝炎混为一谈,还有媒体宣传“乙肝的传染性比艾滋病强100倍”,哪个老百姓听了会不害怕乙肝呢?哪个还敢承认自己是乙肝呢?乙肝离婚案自然会发生。

    一封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来信

    只有大家都懂得了相关的医学知识,才有可能消除乙肝歧视。下面是一位女性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来信,她在信中提出的问题,很有代表性,是许多乙肝病毒感染者所关心的。希望我的答复能给这些朋友一些实际的帮助。

    蔡医生:

    您好!我是一名女性乙肝病毒感染者,是体检时发现的。后来我的家人也去作了检查,结果发现我的母亲和我的一个姐姐都是乙肝病毒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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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请您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呢?我能不能结婚呢?我会不会把病毒传染给我的男朋友呢?将来我会不会也像我妈妈那样把乙肝病毒传染给我的后代呢?

    红果

    朋友:

    你好!请你不要过分担心,乙肝病毒的传染性并不是那么强,而且现在已经生产出乙肝疫苗,你应该为你的男朋友接种乙肝疫苗,你可以等他产生了对乙肝病毒的抗体后再与他结婚。母婴传播可发生在子宫内、产程中和产后。但分娩前在子宫内通过胎盘直接感染胎儿的情况不多见,仅占5%~10%;更多见的是分娩时接触母体血液或羊水而感染或产后通过密切接触感染。目前,可采用接种乙肝疫苗、为新生儿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等方法来阻断母婴传播。新近还有人在研究母亲在产前进行抗病毒治疗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来提高阻断传播的有效率。

    愿你和所有像你一样的乙肝病毒感染者都能有个幸福的家,有个健康的宝宝。

    编辑 王俊聪,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