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健康:门牙撞伤 学校要赔
刘某系某校初中学生,在学校上心理课时,按照老师的要求,蒙上眼睛进行盲人体验,由同班同学臧某带领刘某,上楼梯、经走廊回教室。老师规定,同学们必须到教室后,才能摘下眼罩,带领的同学不能说话。刘某与臧某一直领先,快走到教室门口时,老师对同学们说,先到教室的同学发给奖品。为了争先,臧某便拉着刘某奔跑起来。在路过走廊的拐角时,臧某绕过了墙角,但被蒙着眼睛的刘某却撞到墙上,伤及门牙。
经口腔医院多次诊治,刘某两颗门牙松动,牙根创伤性吸收,不仅影响美观也不利于进食,给刘某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刘某母亲向医院咨询,如牙根继续创伤性吸收,建议刘某18岁以后拔除患牙,种植人工牙。
刘某的律师认为,该中学教师不应组织13至14岁的未成年学生,进行与其年龄和认知能力不相符的危险性教学活动;并且在教学活动之前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275 字符。